(1) | 104年2月16日早上十點半為農曆春節前最後一批出金。十點半後申請出金者,皆於春節後第一營業日(2月24日)出金。 |
(2) | 期交所公告將於春節長假前,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期貨契約及黃金類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金額,調整實施期間自104年2月13日交易時段結束後起,預計至104年2月25日交易時段結束止。請參閱 https://www.taifex.com.tw/chinese/11/attach/保證金新聞稿20150212.pdf。 |
(3) | 104年2月到期之各股價指數期貨、各股價指數選擇權、股票期貨及股票選擇權,其最後交易(結算)日、到期日因逢2月18日無交易,順延至2月24日。 |
(4) | 104年2月第四週到期之臺指選擇權及小型臺指期貨一週到期契約(201502W4),其開始交易日因逢2月18日無交易,順延至2月24日;惟其最後交易(結算)日、到期日依各該契約交易規則仍為2月25日,無異動;另104年2月到期之黃金期貨(美元計價)、新台幣計價黃金期貨及黃金選擇權,其最後交易日依各該契約交易規則仍為2月24日,無異動。 |